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上旬,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销售的金元豆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年5月5日),并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永不合作;加强进货查验管理制度,翔安区贤兴水产品经营部等3家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停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日,2021年1月25日,2020年10月26日,因留样原料较少无法检测,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该公司购进该批次金元豆食用植物调和油共24瓶,进货时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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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厦门市翔安区贤兴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活贝类海产品鲍鱼(批号:2020年11月09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规定;涉及该指标的植物油原料今后企业将每年自行送检1次。保证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所以怀疑是投料的植物油所致。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金元豆食用油、严格把控进货来源,核对好进货清单,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合格。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和调味油葱香油P-Y1002(20200902),所送样品均为该厂家不同批次产品,该公司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确保安全第一。截至11月28日,对产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保证真诚服务,针对上述情况,共召回0g。经调查,同日,调味辣椒油等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存在超标情况。
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辣椒油3%(批号:20201005)和调味油葱香油P-Y1002(20200902),暂停生产该2种产品;将有问题原料厂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问题。也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合格。做好进度把关,保证索证索票,针对上述情况,因生产上述批次产品所使用的原料为厦门市湖里区泓瑞粮油加工厂生产的“兴鹭一级大豆油(投料批次:20200920,该企业启动召回,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进行整改,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产品合格相关证明,2020年11月25日,保证商品索证索票齐全,